一、机关职能
乌海市海勃湾区司法局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的督察工作。
(二)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三)负责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四)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人民陪审员选人管理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管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八)负责实施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九)完成区委或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乌海市海勃湾区司法局共设办公室、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律师工作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面依法治区和法制办公室6个股室,下辖7个基层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管辖6个律师事务所和2个法律服务所。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自治区配套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办公设施、计算机网络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三)律师工作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注册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
(五)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改造进行考核。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矫正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教育活动,增强其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
(六)全面依法治区和法制办公室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
乌海市海勃湾区司法局在镇、街道办事处设有7个司法所,作为派出机构,分别为千里山司法所、新华司法所、新华西司法所、海北司法所、凤凰岭司法所、滨河司法所、林荫司法所。管辖6个律师事务所和2个法律服务所,分别为:法兴律师事务所、济海律师事务所、锐信律师事务所、兴发律师事务所、金诺律师事务所、坤坊律师事务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法律服务所和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法律服务所。
三、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东街48号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473—2102029
六、负责人姓名:彭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