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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水务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0-05-07 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全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自治区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审批其他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专用水文测站的设立和撤销。全区重要河流水域和地下水水位、水量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编制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河流、水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配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工作,负责区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指导农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全区农牧业和农区地方规定、办法,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十四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十五统筹推进农区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深化农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全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区产业扶贫工作

十七研究制定全区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料饲草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十九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产地环境和农业清洁生产依据农业农村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行部分修改。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二十一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贲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担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饲草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二十四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和市级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的农牧业农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二十五负责拟订农牧业农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二十六指导农牧业和农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二十七)职能转变

农牧方面。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农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区全面进步、农区居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区现代化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水利方面。区农牧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关设置

海勃湾区农牧水务局是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农牧水务局单位科室:办公室、党廉室、水务室、农牧室

三、办公地址:海勃湾区政府130室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473-2059729

六、负责人姓名:李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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