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0日
海勃湾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自治区、乌海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海勃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夯实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一)强化领导重视。区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成立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责任,落实政务公开任务。
(二)落实监督考核。依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2020年政务公开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提高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部门和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中的考核权重比例。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集中展示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乌海市政府及本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的政策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咨询电话,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有利条件,助力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二)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58号),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活力海勃湾、融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并以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说明,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制发的背景及有关内容。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本级“文件库”,逐步实现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的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海勃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格式,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及线上线下规范化公开。
(四)线下线下公开政府公报。做好政府公报按期出刊工作,将区政府公报纸质版在各政务服务大厅、专业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局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同时将电子版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同步公开。
(五)依法编制年度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于年初1月依法准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逐级审核后在政府网站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海勃湾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参考自治区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通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职责。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 号文件的参数要求和完成时限要求,区政府各部门要配合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政府网站各单位职责划分规范落实本单位公开事项。同时,坚持需求导向,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分析、研判社会公众的政务公开需求,不断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强化政储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公开等相关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通过统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包括索引号、标题、发文字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内容概述等核心元数据),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三)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要求,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督,规范运营管理,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加强政府网站和党委政府新媒体的街接,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平台矩阵,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
(四)加强蒙文网站建设。严格落实本级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管理责任,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统一规模、统一规范建站的要求,做好本级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的建设,丰富发布内容,优化设置浏览、搜索、下载功能。加强市、区两级蒙古文政务网站互联互通、协同联动作用。
五、深化政策解读提升回应实施
(一)深化政策解读。区政府各部门要重视并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的比例,每月及时报备政策解读。有条件的部门可以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积极运用视频、动漫等形式,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效果。
(二)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六、提升以公开促政务服务能力
(一)优化政务公开查阅服务。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乌海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各专业大厅、镇(街道)党群服务大厅、档案局和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制定醒目的导引标识,定期整理和更换公共查阅场所摆放的政府公报和公开文件,为公众查阅、索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强化政务与服务的融合发展。结合政务服务实际,在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推送精准度,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发挥信息公开在公正监管中的作用,以公开强化监管,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打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