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字〔2021〕59号
为加快城市建设,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收回位于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办事处二十八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3.9318公顷。
收回土地具体范围:该批次全部为海勃湾区滨河二期西片区范围内,北至甘德尔河,南至滨河大道,西至滨河大道,东至世纪大道。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23.6683公顷(天然牧草地20.2869公顷、人工牧草地0.4759公顷、有林地2.3877公顷、沟渠0.5178公顷)、未利用地0.2635公顷 (其他草地0.2635公顷),上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未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确权登记,无使用权人,不涉及补偿,无偿收回作为海勃湾区实施城市规划2021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