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字〔2021〕195号
乌海市林业和草原局: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优化城市环境,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乌海市滨河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包兰线西侧)>》的批复。
该批次拟长期使用林地3.4885公顷,为海勃湾区国有林地,林种为防护林,地类为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其中乔木林地0.7584公顷,树种为卫矛、紫叶李、杨树、桧柏、柳树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0.3635公顷,树种为爬地柏,其他无立木林地2.3666公顷。
该批次用地涉及林木采伐3.4885公顷,采伐蓄积3.8立方米。
经乌海市海勃湾区林业和草原分局派人现场查验,拟使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区,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不涉及国家重点公益林。
该批次拟使用林地为国有林地,不存在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不存在未批先占及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林木行为。
该批次使用林地事项在乌海市公用事业中心所在地将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范围、面积、权属等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
此函。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