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字〔2021〕207号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一、征用使用草原的面积
内蒙古广泰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项目占用草原一案,列入海勃湾区破坏林地违规违法疑似图斑问题排查台账,编号C0051,该地块地类属“林草重叠”,经海勃湾区人民政府进行地类认定为天然牧草地。该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西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该项目在2020年10月21日由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告知书》(2020-150302-50-03-033497)批准。2021年10月,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测绘公司测绘后,该项目用地总面积0.9275公顷,测绘成果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相符,占用草原面积0.7793公顷全部为天然牧草地。
二、草原权属及承包经营等情况
内蒙古广泰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西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其所占用的0.7793公顷草原权属为国有,隶属海勃湾区人民政府,不属于基本草原,该国有草原未承包到户,不涉及补偿,权属清晰无争议,不涉及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特此证明。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