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发〔2021〕80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
乌海经济开发区海勃湾工业园拟将主园区北区申报为化工集中区,该区域占地面积7.4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到运煤大通道(S318省道),西至规划千刚一路(西段),北到规划千刚一路(北段),南至新千线。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反馈,海勃湾工业园提供的申报材料中未能体现申报区域是否存在与化工企业不相容的相关企业。经核查,该区域内不存在劳动力密集型非化工企业和食品行业等轻工业。现恳请乌海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相关证明。
妥否,请批复。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