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字〔2021〕44号
千里山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海勃湾区工业园生产安全事故及敏感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勃湾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30日
海勃湾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第一条 为全面整合海勃湾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应急救援联动力量,进一步加强各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减少事故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二条 成立海勃湾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海勃湾区工业园区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和协调机构,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负责在发生二级(园区级)及以上事故时对现场应急进行协调与决策,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由副总指挥担任。办公室设在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安全部,负责日常工作。具体人员及分工见附件。
第三条 园区应急联动单位是指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事故发生点的周边企业、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职能部门。
第四条 园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联动救援工作。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应急联动中心职责
1. 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 落实园区内的应急资源整合,组织、协调园区内相关单位、微型消防站和义务消防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 收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当立即予以核实,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指挥有关联动相关企业进行先期处置,并上报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请求支援。
4. 在处置过程中,负责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意见建议,做好信息共享,保障联动单位的互联互通。
(二)应急联动单位职责
1. 自觉接受园区应急联动中心的协调,全力完成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2.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
3. 加强本单位应急联动力量的管理、培训和装备配备,不断提高应急联动力量的技术水平和应急专业技能,落实本单位应急联动力量的值班、备勤制度。
第六条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区级应急救援联动综合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分析研究在应急救援联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第七条 园区各企业应急联动救援联络员默认为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联络员以当天值班人员为准。
第八条 园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根据应急救援处置需要,视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统筹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相关联动单位要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按照指挥中心的任务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第九条 各联动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作用和优势,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第十条 各联动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园区安委会组织对辖区各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本工作机制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
附件:1. 海勃湾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
附件1
海勃湾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
为加强海勃湾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运行效率,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一)应急总指挥部
总 指 挥:白智隆 区政府副区长
副 总 指 挥:吴 海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指 挥 部 成 员:贺 锋 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书记
周 斌 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甄 芮 区卫健委主任
李健民 区交通局局长
邢宝龙 海勃湾公安分局副局长
应急指挥部是海勃湾区工业园区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和协调机构,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负责在发生二级(园区级)及以上事故时对现场应急进行协调与决策,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由副总指挥担任。办公室设在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安全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职能职责
1. 发生二级(园区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最迟 1 小时(情况紧急时应在30分钟)内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2. 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指令;
3.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依据事故等级,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4. 审定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协调应急资源及社会救援力量;
5. 决策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事发企业解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6. 迅速了解事故情况,预测事故发展趋势,组织各专项救援组迅速进行救援,先救出受伤人员,由化工区医疗急救中心组织救治;
7. 掌握控制事故动态,及时采取停产或人员撤离等决策;
8. 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海勃湾区应急响应中心及海勃湾区政府主管部门求援,配合相应的应急工作;
9. 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对事故信息进行审核后,向上级报告,或对外发布。
(三)成立专家库及其职能职责
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指挥部应聘请有关专家,建立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专家库,在应急状态下,可挑选有所需专业特长的应急救援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应为现场一个及工作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参与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二、应急响应组
组 长:吴 海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贺 峰 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书记
应急响应中心设在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及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 分别负责化工集中区24小时接警及安排值班人员,其职责如下负责全天候接受开发区内企业(单位)和区外单位(个人)对发生在开发区内的不安全事件、报警、投诉(相当于 110、119、120 报警);
2. 负责准确接收内、外部报警信息,需问清:事故地点、事故情况:被烧物品、火势(大小、面积),周围情况;人员伤害:人员数量、伤害程度(受伤部位、中毒昏迷等);泄漏:物品名称、气味感知、泄漏大小(滴状、喷溅、流淌面积等);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电话、手机);
3. 将接警信息和监控电视屏幕的信息立即反馈给海区应急局,由海区应急局对不安全事项进行判断可能发生的后果,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 对一般事件(事故)通知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处理,并与事发单位保持沟通,掌控事态处置情况;对较大事故(企业级事故)立即向中心主任报告,在相关领导到达前按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通知相关联动单位或救援组织进行处置;
5. 海勃湾区应急局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并按指挥员指令进行对内对外的沟通,传达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指令;
6. 海勃湾区应急局负责收集事故信息,为指挥部掌控事态提供决策依据,确保上下左右的信息畅通。
三、应急管理组
组 长:吴 海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应急管理中心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及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 负责审定开发区内危险源和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并掌握危险源的监控和变化情况;
2. 负责开发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开发区内企业(单位)应急预案审查备案,组织编制修订开发区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3. 落实相关应急管理的指令(要求),上报相关资料报告。向海区人民政府领导汇报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积极提出加强改进开发区应急工作的建议;
4. 负责开发区内备用应急设施、装备的检查管理,及时修复、更新、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装备,确保随时可用;
5. 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各项救援组负责人,人事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落实责任;
6. 事故应急救援中,负责生产性事故(火灾、泄漏、人员伤害等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掌控事故动态,为指挥员提供决策依据。
7. 组织环境检测单位到事故现场进行环境检测,确定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浓度(指标),划定控制和人员疏散撤离半径,组织收集处理污染物,控制有害污水进入下水道。
四、治安交通组
组 长:邢宝龙 海勃湾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健民 区交通局局长
治安交通组设在海勃湾公安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及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 接受应急指挥部和海勃湾区公安局的指挥;
2. 组织保护事发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迅速进入;
3. 划定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负责治安管理;
4. 协助组织疏散人员撤离,维护疏散地点的治安和秩序;
5. 负责将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与指挥部沟通,报告。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贺 锋 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书记
后勤保障组设在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及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 组织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如:灭火器材、防毒面具、口罩、污染物收集、容器、照明、手电等物资;
2. 组织人员抢运物资和将受伤(中毒)人员护送到安全地带,向化工区医疗救护中心进行交接,介绍伤情;
3. 提供应急救援需要的车辆和运送疏散人员车辆的组织协调工作;
4. 为参加救援人员和疏散人员提供生活保障、食品、饮料等所需的物资;
5. 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克服困难,积极组织,确保应急救援高效完成;
6. 收集整理后勤保障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与指挥部沟通联系。
注:救援物资和车辆,可事先与相关供应商和汽车服务公司签订意向协议,用后结算。
六、人员疏散组
组 长:贺 锋 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书记
人员疏散组设在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及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 按可能发生最严重的后果、需疏散半径、全年主导风向等事先确定疏散地点和安置点,目前已经确认的安置和疏散点:园区管委会办公楼前小广场;
2. 负责建立开发区内企业单位、居委、施工单位、承包商的负责人和具体负责安置疏散人员的联络人和疏散点(单位)负责人名册;
3. 负责对被疏散人员的登记,现场管理和提供生活必需品,住、食物、饮用水等的保障,老年人和体弱人员的医疗保障;
4. 听从指挥部指挥与保持信息的沟通。
七、信息和接待组
组 长:周 斌 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信息和接待组设在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日常管理及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 负责收集整理事故信息(事故经过、后果、处置等情况),事故救援结束前整理成文报指挥部审定后上报或发布;
2. 负责收集相关救援组和现场指挥部的信息和沟通;
3. 负责参加救援的上级和友邻单位的接待;
4. 负责新闻媒体人员的接待;
5. 负责受伤人员的家属和上访人员的接待。
八、医疗保障组
组 长:甄 芮 区卫健委主任
医疗保障组设在区卫健委,负责日常管理及协调相关工作。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 负责事故及应急救援导致的受伤人员救护和医疗处置工作;
2. 负责开展卫生防疫、现场医疗保障及心理危机援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