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海政办字〔2023〕45号 | |||||
发文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概 述 | 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公开日期 | 2023-10-12 16:19: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海政办字〔2023〕45号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状况,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2〕11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乌海政发〔2022〕30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推进力度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淑燕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李瑞芬 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白玮杰 自然资源海勃湾分局副局长
成 员:吴长江 区农牧水务局副局长
寇俊峰 区乡村振兴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廉 军 千里山镇副镇长
白昊霖 滨河街道副主任
赵瑛男 林荫街道副主任
张 伟 生态环境海勃湾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牧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吴长江同志兼任。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将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决策部署,负责我区土壤三普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向乌海市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乌海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及处理调查政策性、技术性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二)组织全区土壤普查的统筹调度、宣传培训、督促检查、指导服务、质量抽查、统计汇总、成果验收等工作;按程序确定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和外业调查采样机构。
(三)组织编制各类土壤三普图件和报告,主要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图、土壤三普质量控制报告、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全区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生物调查、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负责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检查验收;负责组织全区土壤三普数据汇总、分析;组织形成县级普查成果,负责各镇、办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以及土壤普查基础信息的应用与服务。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相关解读:《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