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乌海市龙源15MW“风光储车”绿色交通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境内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单位:乌海市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规划建设1.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5、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0.6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
6、建设期: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前投运。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乌海市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联系人:孙杰 电话:3120525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乌海市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