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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全区清真肉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广大穆斯林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清真饮食业健康发展。近日,由海勃湾区民族事务局牵头,海勃湾区工商分局、海勃湾区技术监督分局、海勃湾区卫生防疫站、市伊协、海勃湾区清真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生产经营清真肉食品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使用清真标志的清真牛、羊屠宰场;二是使用清真标志的清真餐饮。目前,我区使用清真标志的各类肉食品经营铺有5家;清真屠宰场1家,共计检查清真食品经营户106家。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区清真牛羊肉的进货渠道有两种,一种是从外地屠宰场直接调运成品牛羊肉;另一种是从当地屠宰的牛羊肉,当地屠宰场为阿訇宰杀,符合清真屠宰要求。山东天天清真食业有限公司出厂的祥月牌三黄土鸡为不合格清真食品。被我市伊协和海勃湾清真寺认定不允许清真餐饮经营户销售,并已发出告知,但仍有一户清真餐饮经营户使用该产品,检查组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给与明确告知,责令其改正。否则将按照《乌海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通过这次检查,大部分回族经营商铺和回族群众都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我们的工作,而且回族群众表示,这是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和关爱。所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积极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使我区的回族群众吃上放心的清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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