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落实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指挥调度、防汛抗旱、森林和草原 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救灾物资保障、事故调查评估、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急预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 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海勃湾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 灾减灾规划,起草贯彻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推进落实相 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程、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要求。负责贯彻落实海勃湾区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煤炭行业(含煤炭 洗选)安全生产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四)依法行使海勃湾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海勃湾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 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 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海勃湾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工作。按权限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相 关工作。
(六)负责海勃湾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行政 执法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规程、标准情况,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进行监管执法。负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关闭和 尾矿库闭库。
(七)承担直接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八)统筹海勃湾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海勃湾区总体 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含矿山)、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提出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建议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全区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九)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勃湾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牵头建立海勃湾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信息传输 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相关 情况。
(十一)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承担海勃湾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 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国家、自治区、乌海市和 区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按权限协调海勃湾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 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 防火队伍、人武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区应急救援力 量建设(含矿山),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含 矿山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海勃湾区及 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或参与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相关 工作。
(十三)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 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灾情核查上报、 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海勃湾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五)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 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 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负责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含矿山行业) 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组织指导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含矿山)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海勃湾区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八)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内设股室有:综合办公室、危化安全监察室、矿山安全监察室、煤炭洗选安全监察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室、应急救援综合监察室、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察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室。
三、办公地址:双拥街北、青山路西100米处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473-2056786、0473-2056787
六、负责人姓名:麻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