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
2024年第10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2024年7月19日,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崔洪波主持召开海勃湾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10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书磊、谌贻琴同志在全国旅游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等十四项议程。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书磊、谌贻琴同志在全国旅游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会议强调,要全面领会总书记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部署,为新时代文旅融合发展擘画了蓝图、明确了路径。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旅游工作的实践要求,自觉把旅游发展放在我区现代化建设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上级工作要求,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全力以赴夯基础、优服务、强产业。要因地制宜、创新推动,加快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分工协作、狠抓落实,把发展旅游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统筹布局、科学规划上下功夫,注重系统谋划、全域联动、改革创新。要在打造精品、树立品牌上下功夫,以精品意识拓市场、以暖心服务赢人心、以精心呵护强主体。要在消除壁垒、聚合成势上下功夫,深化理念融合、场景融合、业态融合,共同绘就一幅文化兴、体育强、旅游旺、经济活、百姓富的美丽画卷。
二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提醒函》。
会议强调,近期全国各地又发生几起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安全生产“永不言胜、功不抵过”。大家一定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隐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全区要紧盯旅游、交通、燃气、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场所,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全区要树牢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工作要求,强化末端落实,加强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
会议区财政局解读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政策要求。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深入了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等流程的具体规定,提升预算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切实做好预算工作的管理。要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注重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和政府部门的实际需求。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预算,提高政府财政活动的透明度。
会议要求,区财政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管和约束,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
会议听取了海勃湾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乌海市海勃湾区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送审稿)》编制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乌海市海勃湾区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送审稿)》。
会议强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生态环境分局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牵头部门要牵好头、抓好总,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协防补位,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扎实的作风,齐心协力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好、完成好。
会议要求,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分局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常委会审议。
五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原市中院综合审判大楼业务功能用房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原市中院综合审判大楼业务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会议要求,一是区发改委、区住建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好区委的意见,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尽快启动海勃湾区审判业务功能用房改造项目,从改善基础设施方面保障法院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区财政局要尽快制定资金保障方案,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改造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该项目由区城投公司负责代建,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六
会议听取了海勃湾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建设海勃湾区“九小场所”联网式独立感烟探测报警系统工程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海勃湾区“九小场所”联网式独立感烟探测报警系统工程。
会议要求,一是由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九小场所”联网式独立感烟探测报警系统工程。区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和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计划年限内完成建设。二是区财政局按程序及时拨付相关资金。
七
会议听取了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关于《海勃湾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台账(2023—2025年)》编制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海勃湾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台账(2023-2025)》。
会议要求,一是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负责,各相关涉及部门积极配合,抓好方案落实。二是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修改完善,由分管副区长苏都毕力格审核后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八
会议听取了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关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2023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三家国有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要求,抓紧落实考核方案的具体事宜。二是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负责,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九
会议听取了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关于德晟二矿、德晟三矿复工复产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德晟二矿、德晟三矿复工复产,并且资产全部交由区工投公司运营管理的方案。
会议要求,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负责,尽快将德晟二矿、德晟三矿复工复产及交由区工投公司运营管理的方案提交区常委会审议。
十
会议听取了区工投公司关于清陶110KV线路变电线路建设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以注册资本的方式拨付清陶110KV线路变电线路项目资金。
会议要求,一是由区工投公司负责,各相关部门全力协助配合,加快实施清陶110KV变电线路建设,工程建设完成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移交,十月底必须建设完成交付使用。二是海勃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清陶项目施工服务工作,确保清陶项目与我区线路变电项目同时完工有效衔接。
十一
会议听取了区工投公司关于拨付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程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拨付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程资金。
会议要求,一是区财政局要按照程序,分期拨付工程剩余资金。二是区工投公司要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关按标准施工,切实维护人民财产安全。
十二
会议听取了区工投公司关于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拨付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资金。
会议要求,一是区财政局按照程序,拨付项目资金。二是区工投公司向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备后,于7月20号按程序开始施工并且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顺利通过相关验收工作。
十三
会议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海勃湾区教育系统消防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项目纳入应急工程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按照应急工程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会议要求,一是区教育局尽快向纪检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做好备案。二是区教育局抓紧时间做好统筹工作,指导各学校聘请有资质、有实力、业绩好的施工企业开展项目建设,在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同时,于8月30日前完成项目整改工作。
十四
会议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海勃湾区2024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送审稿)》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海勃湾区2024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区教育局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对接好公安系统等相关部门确保不能出现重大舆情事件。二是各部门统一思想全力以赴支持区教育局做好划片招生的宣传和疏导工作,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三是区教育局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修改完善,报分管副区长王淑燕审定后由政府印发实施。
出 席: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苏都毕力格、贾彦儒,副区长张鲁平、王淑燕、吴海、范永盛、付瑞。
固定列席:区政府办公室王志平、区发改委尚海渊、区司法局彭文祥、区财政局王林奎、区审计局李磊。
第一、二、三议题:区委办公室赵伟荣、区纪委苏云龙、区委组织部苏红梅、区委宣传部云飞、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贺晓龙、区教育局边旭霞、区工信和科技局何苗、区民委翟思宇、区民政局寇隆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良、区住建局杭艳峰、区农牧水务局李瑞芬、区商务局莘悦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黄静、区卫健委骆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王永军、区应急管理局他维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梁钰鹏、区能源局柳中、区医保局徐宾、区信访局甘志涛、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郭霞、区执法局文涛、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赵培吉、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付建胜、区乡村振兴建设服务中心寇俊峰、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葛晨光、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于洋、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张晓鹏、吕春霞、区采购中心王静、千里山镇吕丹、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张舒钧、林荫街道办事处高嘉敏、海北街道办事处赵峰、滨河街道办事处赵健、新华街道办事处武占奎、新华西街道办事处杨文波、滨河街道办事处赵健、区自然资源分局孔德华、区生态分局魏巍、区消防救援大队陈立、区公安分局曹志勇、区城投公司周斌、区工投公司白艳军、区农投公司黄勇、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刘树欣、第四议题:海勃湾生态环境分局魏巍、区委办公室赵伟荣、区委组织部苏红梅、区委宣传部云飞、区工信和科技局何苗、区住建局杭艳峰、区商务局莘悦英、区农牧水务局李瑞芬、区能源局柳中、区应急管理局他维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梁钰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涛、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赵培吉、林荫街道办事处高嘉敏、海勃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刘树欣、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分局孔德华、海勃湾生态环境分局魏巍、海勃湾公安分局曹志勇。
第五议题:区法院院长李世超、区住建局杭艳峰。
第六议题:区消防救援大队陈立、区商务局莘悦英、区应急管理局他维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梁钰鹏。
第七议题: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吕春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苏云龙、区工信和科技局何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良、区住建局杭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梁钰鹏、海勃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刘树欣、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分局孔德华、区城投公司周斌、区工投公司白艳军、区农投公司黄勇。
第八议题: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吕春霞、区组织部苏红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苏云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良、区城投公司周斌、区工投公司白艳军、区农投公司黄勇。
第九议题: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吕春霞、区能源局柳中、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分局曹志勇、区工投公司白艳军。
第十议题:区工投公司白艳军、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张晓鹏、吕春霞、区能源局柳中、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曹志勇。
第十一议题:区工投公司白艳军、区住建局杭艳峰、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张晓鹏、吕春霞
第十二议题:区工投公司白艳军、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张晓鹏、吕春霞
第十三议题:区教育局边旭霞、区住建局杭艳峰、区应急管理局他维代、区采购中心王静。
第十四议题:区教育局边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