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1.在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承担辖区内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
2.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3.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按权限依法查处海勃湾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5.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无内设机构
三、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沃野北路3-11(原公安干校)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473-2059719
六、负责人姓名: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