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教育、市场监管、城乡规划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交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含知识产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住建系统二级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交通局。
联系区关工委、海勃湾自然资源分局(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方面工作)、呼铁局乌海车务段。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