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二)相对就近原则。依据适龄儿童数量、幼儿园布局、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调整学区范围。
(三)公开透明原则。公办园采取“网上报名+抽签”或“网上报名+登记”的方式开展招生;民办园实行自主招生。幼儿园要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小班面向社会招收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涵盖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二)各幼儿园中班和大班若有空余学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开展自主招生。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幼儿园名称 | 合计 | 一幼 | 二幼 | 三幼 | 四幼 | 五幼 | 六幼 | 七幼 | 八幼 | 九幼 | 十幼 | 十二幼 | 十三幼 | 十四幼 | 十五幼 |
招生小班个数 | 59 | 6 | 5 | 4 | 3 | 5 | 4 | 4 | 5 | 5 | 1 | 5 | 5 | 3 | 4 |
招生小班人数 | 1475 | 150 | 125 | 100 | 75 | 125 | 100 | 100 | 125 | 125 | 25 | 125 | 125 | 75 | 100 |
(二)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详见附件《2025年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四、招生方式
(一)海勃湾区第二、八、十三、十四幼儿园
招收年满3周岁、拥有服务区域内海勃湾区户籍的幼儿,其户籍对应户主、房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获取两个抽签号,并按第一抽签号在规定时间到对应幼儿园参加抽签;若幼儿为海勃湾区挂靠户口(即户籍对应户主非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按第二抽签号在规定时间到对应幼儿园抽签。
(二)其余公办幼儿园
1.报名程序。年满3周岁幼儿的监护人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抽签号(登记号)。在规定时间前往对应幼儿园完成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按照学位类型进行招生,剩余名额通过抽签确定。
2.招生顺序。
第一批次:本区户籍且房产、户籍一致(户主和房主为父母),或幼儿独立户且房主为本人或父母。
第二批次:本区户籍但无房产,包括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或与父母同户但无对应房产。
第三批次:非本区户籍,但在海勃湾区有自购房产(房主为幼儿或父母)。
第四批次:含非本区户籍租房、违规申报(如未按时申请、材料虚假)等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
每所幼儿园第一批次招生完成后还有空余学位则接收第二批次的幼儿,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招满为止。如各批次招生完成后没有空余学位,则其余幼儿依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配到相邻幼儿园。
(三)新建幼儿园
海勃湾区第十六幼儿园为新建园所,待具备招生条件后,将参照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则,按照划定的片区开展招生工作。
(四)民办幼儿园
各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招生时间,统一采用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
五、招生时间和流程
(一)信息登记时间
2025年6月17日—6月19日进行网上报名,6月17日9:00开网,6月19日18:00关网。
(二)网上登记
1.蒙速办APP报名:报名人员通过手机下载蒙速办APP,进入蒙速办(乌海),使用家长信息注册登录,进入首页“新生入学一件事”进行报名。
2.电脑浏览器报名: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乌海市”进行注册报名。
(三)打印报名表
幼儿网上报名时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及时下载打印《海勃湾区幼儿园幼儿入学信息采集表》。
(四)查验资料和公开抽签
1.查验资料时间地点
2025年6月21日到所报名的幼儿园进行查验资料,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幼儿园进行查验资料的监护人,视为自动放弃,直接取消抽签资格。
2.查验资料要求
幼儿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明、租房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所报名幼儿园参加资料查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当场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抽签资格,监护人可到第二志愿对应的幼儿园进行查验资料。
3.统一抽签(登记)
(1)时间与地点:公办园统一抽签时间定于2025年6月22日上午9:00,地点设在各报名幼儿园。
(2)抽签结束后,各公办园需将抽签结果进行现场公示。
(3)未抽中签的幼儿监护人可前往其他公办园进行补报登记。可关注“海勃湾教育”公众号、各幼儿园公众号查看公办园的空余学位。
4.幼儿花名册报备。
各公办园需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将本园抽签成功幼儿的花名册报送至海勃湾区教育局学前心理教育室(区政府157西办公室)。
六、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军人子女。包括乌海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以上岛屿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境)外执行任务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获得战时三等战功和日常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参加(执行)经战区级以上单位批准的军事应对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等重大军事任务,当年需要入学的军人的子女。乌海市户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和一等功奖励的公安民警子女。
(三)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入职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口岸边境管理区基层一线单位工作满2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
(四)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支持海勃湾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给予适当优待。
(五)海勃湾区各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子女可申请到本园就读。
符合优抚条件的家长,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符合优抚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6月17日—6月19日之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前往海勃湾区教育局学前心理教育室(区政府157西办公室)进行资格审验,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审验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出具“2025年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符合优抚条件儿童参加幼儿园公开抽签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幼儿园参加统一抽签,未抽中的人员由区教育局进行二次安置。
七、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保教费
根据《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关于调整乌海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乌海发改费字〔2015〕203号)文件规定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自治区级示范园450元/月/生,盟市级示范园410元/月/生,一类甲级园370元/月/生,一类乙级园330元/月/生,其他类级园300元/月/生。
(二)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
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不得与保教费合并收取。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19〕131号)文件第八条:“原则上,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主城区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5倍;县城地区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农村地区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8倍。伙食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2倍。”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超出规定上限收费、另立名目收费。
(四)幼儿园收、退费方式及资助政策
1.幼儿园可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但不得跨学期预收。
2.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教费和服务性收费。
具体退费方法:幼儿实际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
半的,按保教费标准的50%退费;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半数的,当月所缴纳的保教费不予退还;其余按学期预收的保教费全部退
还。
3.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因故退(转)园的其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天数据实退还。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班级分配
各幼儿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班,提前做好新生家长沟通工作,确保2025年9月1日正常开园。
九、材料变更时间要求
2025年秋季招生户口、房产等相关材料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不含当日)。
十、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严格遵守招生程序与纪律,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
(二)各幼儿园开学15日内完成幼儿信息采集,一个月内完成全国学前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
(三)做好招生宣传、部署与服务,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十一、其他
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海勃湾区教育局所有。
附件:《2025年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附件:
2025年海勃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为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权益,鉴于城市建设更新和新增公办幼儿园投用等实际情况,我局对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招生范围公告如下: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一幼儿园:
卓子山东街南一、二街坊,甘德尔东街一、二街坊、新桥大街一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二幼儿园:
和平东街北一至五街坊,狮城东街北一至五街坊,黄河东街北一至四街坊,长青东街北三至六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二至五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三、四、五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三幼儿园:
长青西街北一街坊、长青东街北一、二街坊,凤凰岭西街北一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一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一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一、二街坊,新华西街北一街坊,新华东街北一、二街坊,新华东街南一、二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四幼儿园:
海达街一、二、三、四、五街坊,车站南路一、二街坊,海勃湾区农场八队、九队,海达二通场一、二街坊,海勃湾区七一五农场、甘德尔西街一至四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五幼儿园:
海勃湾区第五幼儿园因办园地址变更,拟对海勃湾区第五幼儿园的招生划片范围进行调整,五幼原招生片区整体划入海勃湾区第十四幼儿园。2025年秋季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可进行双向选择,既可按照2024年招生方案到所属幼儿园登记报名,也可到海勃湾区第五幼儿园登记报名。
海北东街北一街坊至北九街坊,和平东街北一至北九街坊,以及狮城东街北一至五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幼儿园:
海达街一街坊(金旺角),体育大街一街坊、清泉大街东一街坊,新桥大街东一至三街坊,新桥西街二至六街坊,新海大街一街坊,三厂区一至三街坊、海勃湾区六公里,海勃湾区十八公里,卡布其,平沟矿。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七幼儿园:
新华东街北三、四、五、七街坊,新华东街南三、四、五街坊,卓子山东街南三、四、五街坊,甘德尔东街三、四、五街坊,河槽东一、二、三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八幼儿园:
神华街、鸿达街、冬青街、四合木街、兴海街、乌斯太街、世纪大道东一至三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九幼儿园:
包括林荫大道东街北三至九街坊,双拥东街北一至十街坊,海北东街北一至十三街坊,和平东街北七、八、九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幼儿园:
千里山镇团结新村、新丰村王元地村、巴音乌素村、新地村及周边附近居民。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二幼儿园:
长青西街北二、三街坊,凤凰岭西街北二、三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二、三街坊,新华西街北二至四街坊,新华西街南一至四街坊,卓子山西街南一至三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三幼儿园:
海吉街、君正街、万晨街、学府街。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四幼儿园:
1.街区范围:林荫西街北一至四街坊;双拥西街北一至四街坊;海北西街北一至三街坊;区委一、二街坊;和平西街北一至三街坊;狮城西街北一至三街坊;黄河西街北一至三街坊;棋盘井街、蒙西街、下海勃湾街一至九街坊。
2.村落及小区:下海勃湾砖厂,滨河办事处富园村、绿园村、中河源村,千里山镇新园村、幸福村、新一村,海北养殖小区、海北村、铁路东区北村。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五幼儿园:
和平东街北六街坊,狮城东街北六至十三街坊,黄河东街北五至八街坊,长青东街北七、八街坊,新华东街北六街坊,凤凰岭东街北六街坊,东山南一、二街坊。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六幼儿园:
紫宸府一期、紫宸府二期、广纳春题湖上、广纳九里书香、滨河南苑、翰林府、碧桂园一期、碧桂园二期。
(此招生范围按照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十六幼儿园正式投入使用后参照执行,2025年秋季未投入使用前归海勃湾区第十三幼服务区域。)
备注:
“新海大街”又名“体育大街”“狮城街”又名“鄂尔多斯街”“双拥街”又名“摩尔沟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