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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5-06-30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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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乌海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5月31日,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乌海市海勃湾区统计局,统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普查组织实施原则,海勃湾区各街道组建了相应普查机构,工作网络体系覆盖到所有镇办,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区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海勃湾区400余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海勃湾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情况等有关数据,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海勃湾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普查结果客观反映了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海勃湾区严格按照乌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印发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为海勃湾区经济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海勃湾区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利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

四、确保数据质量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务院制定印发的《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和乌海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乌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数据质量抽查考核方案》,分阶段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检查。海勃湾区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登记结束后,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抽查工作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以独立调查的方式进行,确保抽查结果客观公正。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低于5‰,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海勃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和乌海市实施方案,组织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我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076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32.5%,从业人员99629人,增长14.6%;个体经营户20915个,从业人员301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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