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海勃湾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来源: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7-0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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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海勃湾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海勃湾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下称:《清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清单》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经济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维护公共利益、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能够通过明确列出各项许可事项,清晰划定行政许可的权力边界,避免权力滥用和随意操作,从而规范行政许可的全流程运行。这一管理模式能为企业投资经营、群众办事创业打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制度性成本,对于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文件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3号)

2.《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4〕42号)

三、征求意见过程

部门意见征集:

向全区28个部门发送《征求意见稿》,各部门均反馈签字盖章版认领清单。

结果:16个部门反馈无意见,12个部门提出30条无法认领事项意见,均已采纳。

跨区域对比优化:

与乌达区、海南区清单对比后,对5项事项不予认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确保事项符合海勃湾区实际管理需求。

四、主要内容

《清单》共收录160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23个部门,分为两部分:

(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157项);

(二)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3项)。

五、各部门事项分布

(按事项数量排序)

农牧水务局37项、公安分局21项、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20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5项、卫健委12项、文化旅游体育局8项、市场监督管理局7项、应急管理局7项、住建局7项、民政局5项、交管大队3项、教育局4项、能源局3项、发改委2项、宣传部2项,千里山镇、财政局、档案局等各1项。

六、实施要求

各部门需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审批流程规范透明。清单原则上每两年全面梳理一次,动态调整优化,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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