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民族事务、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新华西街道办事处、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含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含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区委编办、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区宗教事务局。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