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能源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规范海勃湾区能源局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
二、编制目的
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采取“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中心,狠抓制度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抓实开展安全治本攻坚;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不断夯实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和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区能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有效促进我区安全生产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三、油气电力行业
(一)编制依据
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编制。
(二)企业现状及检查范围
区属管辖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及新能源企业共22家。其中电力安全生产运行企业3家、油气长输管道1段、电力新能源在建项目2家、已建成充换电站企业共16家。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能源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1.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海勃湾区能源局电力、长输管道新能源安全监管组,正式在编人员3人,非在编工作人员3人,负责对辖区内油气电力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保证每次执法检查不少于2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重点检查安排,共确定重点检查单位6家,包括内蒙古西部天然气管道运行有限责任公司、京海煤矸石发电厂、卓尔阿特斯光伏电站、蒙根花汉森光伏电站、乌海抽水蓄能电站、内蒙古德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0KV超高压凤里线路摩尔沟矿区段建设工程。上述重点检查单位中内蒙古西部天然气管道运行有限责任公司、卓尔阿特斯光伏电站、蒙根花汉森光伏电站、内蒙古德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0KV超高压凤里线路摩尔沟矿区段建设工程每年每家至少开展4次全覆盖检查,京海煤矸石发电厂、乌海抽水蓄能电站、每年每家至少开展8次全覆盖检查。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一般检查安排,共确定检查单位16家,为内蒙古越翔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金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筑梦空间装修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狮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聚鑫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交集团、乌海市佳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蒙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全城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市蓝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海海易通银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乌海市鑫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成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源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一般检查单位每年每家至少开展2次全覆盖检查。
2.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监管执法人员数量=248×6=1488工作日。
注:①2026年全年为365天;
②全年法定假日117天;
③实际法定工作日为:365-117=248天。
3.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监管工作日的确定:安全检查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640+357=997天。
(1)对能源电力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①火力发电企业安全检查共需96个工作日;
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厂每季度至少开展两次安全检查,全年共检查8次,复查8次,每次检查3人参加,每次复查3人,预计需用工作日=(全年检查次数+复查次数)×检查企业数×(参加检查人数+复查人数)=(8+8)×1×(3+3)=96工作日。
②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检查共需48个工作日;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海勃湾分输站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年共检查4次,复查4次,每次检查3人参加,每次复查3人,预计需用工作日=(全年检查次数+复查次数)×检查企业数×(参加检查人数+复查人数)=(4+4)×1×(3+3)=48工作日。
③光伏企业安全检查共需96个工作日;
卓尔阿特斯光伏电站、蒙根花汉森光伏电站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两家企业全年共检查4次,复查4次,每次检查3人参加,每次复查3人参加,预计需用工作日=全年检查次数×检查企业数×参加检查人数=(4+4)×2×(3+3)=96工作日。
④电力在建项目(乌海市抽水蓄能电站)安全检查共需96个工作日;
乌海市抽水蓄能电站每季度至少开展两次安全检查,全年共检查8次,复查8次。每次检查3人参加,每次复查3人。预计需用工作日=(全年检查次数+复查次数)×检查企业数×(参加检查人数+复查人数)=(8+8)×1×(3+3)=96个工作日。
⑤电力在建项目内蒙古德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0KV超高压凤里线路摩尔沟矿区段建设工程,预计需用48个工作日;
内蒙古德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0KV超高压凤里线路摩尔沟矿区段建设工程,全年共检查4次,复查4次。每次检查3人参加,每次复查3人。预计需用工作日=(全年检查次数+复查次数)×检查企业数×(参加检查人数+复查人数)=(4+4)×1×(3+3)=48个工作日。
⑥充换电站企业共需256个工作日。
充换电站企业共16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年共检查2次,复查2次,每次检查2人参加,每次复查2人,预计需用工作日=(全年检查次数+复查次数)×检查企业数×(参加检查人数+复查人数)=(2+2)×16×(2+2)=256工作日。
(2)其他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①完成区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安排的监管执法任务全年预计需要84个工作日;
②参与乌海市能源局组织的油气电力行业交叉互检工作20个工作日;
③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需用8个工作日;
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15个工作日;
⑤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需要5个工作日;
⑥参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需要参与配合的执法活动全年预计需要80个工作日;
⑦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登记、备案预计需要5个工作日;
⑧其他需要安排的监管执法规章预计需要20个工作日;
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需要120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计划安排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3)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4)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普法宣传;
(6)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 执法工作任务。
4.非执法工作计划安排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2)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3)参加党群活动;
(4)整理资料、统计分析、工作总结、档案管理等工作事项。
四、监管计划的实施
为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采取如下五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由我局制定并经海勃湾区政府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是全年安全监管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进行计划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修订,并报区政府备案后执行。
(二)统筹安排检查工作和上级机关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要合理安排和适度调整检查时间,把海勃湾区政府、乌海市能源局下达的各项监督检查任务结合起来,相互兼顾,统筹安排,确保监管执法效果和监管执法计划及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与乌海市能源局工作的衔接协调,优化监管工作
对于监管时间、监管内容、监管对象相近的监管,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协调安排监管人员,优化监管资源,联合组织,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努力提高安全检查工作质量
对重点监管企业,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督促企业消除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要突出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促进完善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监管执法目标明确,现场检查重点突出。
(五)定期分析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在严格执行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时,要及时分析分解计划落实、执法处理处罚、执法文书下达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 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监管队伍管理与考核
(一)全体监管人员应加强专业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 身素质和监管业务技能,工作积极主动,敬业奉献,团结协 作,认真配合,促进监管队伍同时进步,整体提高。
(二)安全监管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法检查,科学制定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