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提交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
1.初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11日至5月25日);
2.中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
3.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二)审核上报阶段(5月11日至7月24日)
1.初级职称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1日;
2.中级职称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3.高级职称审核、上报时间为7月24日。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7月24日前,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报送至相应评委会,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审核时间截止前应修改完善所有个人申报信息,并再次“提交申报”。
二、评审方式
除全区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以下简称“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外,中、初级职称以及中小学教师、基层“定向评价”职称仍采取线下纸质材料评审方式。纸质材料需先报送至海勃湾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经办机构(见附件1)。
(一)线上注册申报(所有申报人员)
1. 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
2. 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3. 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按照评委会通知要求,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订书机装订,高级(基层)一式2份、中初级一式1份);
2.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使用A3纸双面打印,高级(基层)一式15份,中初级一式10份);
3.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免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4.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书;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6.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7.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有关职业资格证书;
11.其他有关材料(含学历、学位、社保记录等需要佐证的材料)。(建议提供有效期90天以上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从3—11整理一份并装订成册,评审后不予退回。
注意:所有单位均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有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汇总提交):《乌海市2026年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X专业)》(附件2)、《XX单位关于申报XX级职称的推荐意见》(附件3)、《关于XX单位2026年空岗说明》(仅事业单位提供,附件4)。
三、公示地点
1.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haibowan.gov.cn/c/2025-08-27/50358.shtml
附件:1.《乌海市海勃湾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经办机构》.wps
2.《乌海市海勃湾区2026年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X专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