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
截至2026年5月18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提供的名单,共有7家单位和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详见附表)。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请你单位尽快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特此公告。
附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增欠费企业明细.xlsx
海勃湾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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