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302011557728L/2026-00014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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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公文时效 |
千里山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企业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乌海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要求,全面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要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并将事项进展情况实时上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并同步将档案复印件报区司法局备案。
3.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附件: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 时间 | 备注 |
1 | 乌海市海勃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乌海市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