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48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年4月25日)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对乌海市海勃湾区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2026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2.实施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泉一期,乾佳苑,银港佳苑,亿信小区,锦绣花园,国贸新锐商都,卧龙居,盛世家园,景泰名苑,天顺小区,银海新都,凤凰小区,陶然尚品,方兴家园,博泰佳苑,文博佳苑,庆和小区,方圆新村B区,瑞景园,地质花园,满世水云轩,世景苑A区,恒信花园,宜和家园,滨河华府
3.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海勃湾区清泉一期,乾佳苑,银港佳苑,亿信小区,锦绣花园,国贸新锐商都,卧龙居,盛世家园,景泰名苑,天顺小区,银海新都,凤凰小区,陶然尚品,方兴家园,博泰佳苑,文博佳苑,庆和小区,方圆新村B区,瑞景园,地质花园,满世水云轩,世景苑A区,恒信花园,宜和家园,滨河华府25个小区183部电梯进行更新改造。
4.项目总投资3453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电梯更新专项资金)。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实施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评估主体:乌海市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骞 联系电话:0473-2015389
电子邮箱:wuhai_gentai@163.com;
评估单位:乌海市华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473 -2998888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通过网站公示、小区公示栏张贴公告、线下座谈会及现场问卷等形式同步开展。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日内,逾期提交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