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1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6年2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精准制定方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措施思路清晰、靶向精准,做到具体详实、切实可行。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三)深化从严治检。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深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仅解决表面问题,更注重制度机制建设。
(四)强化成果转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整改实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持续提升理论武装质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点对点指导党员干部深化理论学习,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学习传导体系。科学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备”制度,全年学习任务统筹推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坚持业务与党建同谋划、同部署。审议通过《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联动机制》《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新入职人员到信访岗位锻炼制度》,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举措。
2.不断夯实核心职能履行。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规范检察建议书全流程管理,明确送达、跟进反馈、成效核验全环节要求。完善司法救助案件签发机制,主动对接民政、妇联等部门搭建社会救助衔接通道,扩大司法救助覆盖范围。在自治区一级档案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档案归档、借阅、保管全流程规范,巩固档案管理质效。梳理现有业务制度体系,完成重点制度上墙公示,让办案流程更透明、群众办事更清晰。
3.全面织密保密工作防线。组织全员开展保密专题培训,提升保密意识和辨别防范能力;扎实做好人员管理,完成涉密岗位人员保密承诺签订,对已离职离岗人员进行脱密审查;定期对办公网络、涉密载体开展隐患排查,配齐更新保密防护设备,建立常态化保密督查机制,从思想、技术、管理三个层面筑牢保密安全屏障。
4.严格规范公文处理流程。修订院机关公文收发管理细则,明确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归档全环节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公文流转,定期开展公文质量评查,确保公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公文处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扛的不牢方面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专题研究修订《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动态更新岗位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廉政风险预判和源头防控能力,持续夯实从严治检工作基础。
2.严格规范财经管理工作。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指引》,完成《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修订,明确采购项目全流程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院财务管理制度,细化收支审批流程,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层面防范财经风险。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扎实方面
完成“三重一大”事项整改“回头看”,针对此前参会党组成员签字不规范问题,明确议事决策全程留痕要求。进一步细化党组会议记录规范,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规范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已完成近期4次党组会议相关事项的报备流程,严格落实提前书面邀请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完整报送会议材料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议事决策全程合规。
(四)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不到位
修订完善《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节假日公务用车审批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审批权限、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细化公务用车使用全流程规范,明确节假日公车使用范围、审批层级、申请流程和纪律要求。统一规范派车单登记要素,完整记录用车事由、车牌号、往返目的地、行驶里程等信息。办公室每月对公务用车使用台账进行归档核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用车行为,实现公务用车全周期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对巡察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直至整改任务清单全面“清仓见底”。
(二)持续深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针对巡察暴露出的制度短板,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成果转化运用。将整改工作与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通过整改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办案质效,将整改成效体现在服务民生、法治建设的实际履职中。
(四)压实从严治检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五)主动接受指导监督。院党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对接沟通,主动接受指导监督,确保整改过程可视化、成效可量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135756;电子信箱:hbwqrmjcy@163.com。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