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要求,内蒙古陨石科技培训有限公司自主申请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经审核,现依法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下发即日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质,所执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开展科技类培训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注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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