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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 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6-09-0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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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乱象整治,严厉打击城市管理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城市管理营商环境、市容环境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范围

重点征集市容市貌、共享单车、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停车管理、门头牌匾等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范围如下:

(一)以滋扰、恐吓、聚众闹事等手段欺压经营主体、收取各类非法费用、扰乱市容管理秩序;聚众阻挠、抗拒市容整治及城管执法工作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垄断区域共享单车运维、停放、调度等经营环节,恶意排挤、打压合规企业;私占公共区域、违规收费、哄抬行业价格;蓄意损毁、挪用共享单车,扰乱行业正常运营秩序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垄断辖区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市场,抱团操控价格、恶意排挤合法经营主体;以胁迫手段强揽清运业务;无证违规运输、随意倾倒垃圾,抱团抗拒监管、拒不整改、规避执法检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四)私占城市公共区域违规设置停车泊位、无证违规收费;垄断区域停车运维市场,恶意打压正规经营企业;私自篡改收费标准违规牟利,阻挠、抗拒停车秩序规范化整治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五)垄断门头牌匾制作、安装、维修行业,操控市场价格、强制商户消费摊派费用;恐吓、阻挠商户合规改造更换牌匾;违规施工搭建牌匾设施,拒不配合规范整治、聚众抗法阻法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征集上述领域内,城市管理系统履职人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串通包庇、收受礼金,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规避查处、站台撑腰,失职渎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企业经营者如发现城市管理领域存在涉黑涉恶乱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可通过电话、邮箱、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受理举报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电话举报:0473-6135001

来访举报: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楼101

电子邮箱:3120859278@qq.com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详实准确,尽可能提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人员、具体事实、影像资料、凭证记录等有效证据线索。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对所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三)举报人需对所提供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事实、夸大情节、恶意举报,对借举报名义诬告陷害他人、制造虚假舆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踊跃举报线索,主动参与城市治理,合力铲除城市管理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城市治理环境。

特此公告。


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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