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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财政局关于催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来源:海勃湾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9-2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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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海勃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及缴纳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现根据税务部门核查结果,要求你单位对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更正申报,并及时缴纳欠缴。

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请你单位尽快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特此公告。


附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欠费企业明细.xlsx


海勃湾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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