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协助区长负责科技、工业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商务、外贸、招商引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联系乌海海勃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勃湾生态环境分局、区工商联、区科协、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中国移动乌海分公司、中国联通乌海分公司。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区长负责教育、市场监管、城乡规划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交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含知识产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住建系统二级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交通局。联系区关工委、海勃湾自然资源分局(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方面工作)、呼铁局乌海车务段。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副区长负责卫生健康方面工作,专项负责落实医疗体制改革发展任务和卫生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工作。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分工: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工作分工:协助区长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金融、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含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三产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财政局(含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千里山财政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区属国有企业,分管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农村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工业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人武部、区纪委监委、各街道办事处、各民主党派、区委党校、区税务局、乌海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驻区各金融机构。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区长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工作。主持海勃湾公安分局工作。分管区司法局(含法制工作办公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海勃湾交警大队。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